中新網6月20日電 據香港《明報》報道,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取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的2800萬元(港幣,下同)款項,被控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等8罪昨續審。陳巨源被指藉名下離岸公司迂迴送款,在許仕仁上任政務司長前送上850萬元,惟陳巨源的代表大律師昨盤問證人時,指陳無意隱瞞與離岸公司的關係,逐一反駁指控。
  沒指示瑞銀不透露地址身份
  代表被告陳巨源(67歲)的御用大律師IanWinter昨盤問瑞銀香港訴訟及調查部董事張至賢。Winter指出,陳於1987年取得新加坡居留權,1990年陳氏夫婦於新加坡為名下離岸公司VillaltaInc。開戶,提供自己身份證明文件,2003年把通訊地址改為禮頓山6座寓所。陳從沒指示瑞銀不能透露其地址,亦授權銀行如遇上證監會等監管機構要求,可提供其身份數據。多年來,陳及其家人並無隱瞞使用該戶口,張至賢表示同意,並認同戶口持有人透過瑞銀香港操作外地的瑞銀戶口,做法甚為常見。
  控方早前指出,Villalta於2005年6月21日收取郭炳江(62歲)的400萬元支票,及後沽售加幣及新加坡元,獲得共320萬元後作隔夜定期存款,當時戶口結餘約920萬元,遂借貸158萬元“湊數”,並於6月27日發出1080萬元本票予關雄生(63歲),最終轉賬予許仕仁(66歲)。
  Winter引用每季結單,藉盤問反駁。他指出,該戶口設有一籃子外幣戶口,不應只計算港元結存。例如2005年3月的季結單顯示,美元存款便相等逾6000萬港元。6月21日後,澳元、歐元、加元及新加坡元均有定期存款和流動存款,當中部分定期存款年期達半年至1年。Winter指出,6月20日起的一星期,陳氏一家把部分流動存款轉為港元,並非有意隱瞞其他事情,張表示同意。
  稱以戶口借貸比提取定期存款划算
  Winter又指出,陳的女兒CarrieChan於6月22日與負責Villalta戶口的劉姓職員通電話後,簽署指示並傳真予瑞銀。她指示戶口於6月24日借貸158萬元,貸款於28日到期。同日沽出一筆到期的加元定期存款,清還貸款,併購買兩張本票付予關雄生。Winter指戶口還款時只多付利息約700元,相比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、損失利息及支付罰款,更為划算。張對此表示同意。
  張昨接受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Perry盤問時,解釋客戶支付現金購買本票,銀行便發出支票供持票人存入戶口。張同意Perry指出,支票轉款相對簡單直接,而關雄生的本票看來是“銀行向關付款1080萬元”,不會知悉由Villalta付款。不過,Winter盤問張至賢時指出,Villalta並無支票簿,並非蓄意“隱藏身份”,又指不應單單考慮本票上的資料,“無人看見本票後會認為瑞銀向關送款”,加上本票寫有瑞銀香港於國金二期的辦公室地址,有關人士亦可向瑞銀查詢交易詳情。  (原標題:許仕仁涉貪案續審 辯方稱陳巨源無隱瞞戶口運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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